无锡市新安实验小学二校区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订依据】为使本校工作适应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贯彻依法治校的精神,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效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辨识信息】学校中文全称是无锡市新安实验小学,简称为新安实小,英文全称是Wuxi Xin’an Experimental Primary School。学校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新湖路64-2号,邮政编码是214135。官方网址为http://www.wxxasx.com.cn。
第三条【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创办史】学校创建于1909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隶属于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管辖,并依据年度办学成效进行考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022年起,由上海世外教育集团委托管理。
第四条【招生对象、办学规模】学校招生对象为学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制6年,办学规模为6轨36班,学生总数不超过1620人。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宗旨】坚持绿色教育理念,继承弘扬雅美文化。
第六条【学校校训、教风、学风】学校确立“崇雅尚美”为校训;校风为:心正安行;教风为:顺天化育;学风为:好学日新。
第七条【学校标识】校徽图案以 “凤凰”“新安实小的拼音首字母”“创办年份”等形象元素融合在一起,色彩选取学校绿色教育理念主色调。卡通文化形象“雅雅”采用学校银杏树元素,寓意自强、健美;“美美”采用水滴元素,寓意慧雅、贤淑,男孩“雅”中有美,女孩“美”中有雅,雅美共生。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任命。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
第一款全面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执行;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校贯彻执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款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款引领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充分行使职权,保证监督学校行政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等任务。
第四款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五款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民主评议学校干部。
第六款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九条【校长职权】校长具有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审批权,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购置重要设施、设备和对教师、职工、干部进行奖励或处分的决定权。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第一款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第二款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第三款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
第四款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五款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第六款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第七款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申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八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九款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
第十款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十条【副校长工作职责】副校长要主动、积极协助校长工作,当好参谋。
副校长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第一款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款具体分管教育、教学、德育、教科研、团队、宣传、后勤工作,加强对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大队部)、总务处等部门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款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收集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校长汇报。
第四款完成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党建工作】学校在新吴区教育局党委全面领导下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节治理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成立和作用】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规则】教职工(代表)大会按规定要求换届选举、召开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款: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第二款: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为相应的决定。
第三款: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四款: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
第十五条【机构设置、职责】学校内设机构由综合办、教导处、人秘室、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安全办)、信息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一款综合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党支部、行政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报告、总结、决议和条例等校级重要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负责校务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
(三)负责校行政对内外文稿、信件、公函的起草和发送。负责校级行政会议及学校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与会务工作。制定学校行事历。
(四)负责学校介绍信,办理各部门印章的制发和收缴,负责公文收发和办公室档案工作。
(五)组织、协调学校重大活动,协助校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六)掌握各部门情况,督办学校重要工作和校务会等重要会议决议的实施,催办各类文件的执行。
(七)负责校级公务安排和接待工作。
(八)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为校务会决策提供参考。
(九)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校各类重要数据及信息统计工作。
(十)负责学校大事记、年鉴和学校概况的编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做好教师考勤汇总工作。
第二款教导处工作职责:
(一)组织和管理好学校的教学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各学科教研组,指导各教研组制订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并定期检查落实,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学习新课标、新课程、新教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培养教学骨干,总结交流教研活动经验,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三)组织学校学生开展学科特色活动,统一安排学生在校活动总量,落实教学常规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体现轻负高质的教学特色。
(四)检查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情况和质量。
(五)领导和处理教务行政工作,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拟定学校教学工作程序文件,编制各种教务表格、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积累各种教学资料,招生编班;合理分配教师工作任务,处理教师调课、代课;组织安排考试,实施对学生考勤和成绩考核;管理学生学籍等各项学籍档案。
(六)教导副主任协助教导主任工作,并分工负责上述有关工作。
第三款人秘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学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实际,制定人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编报年度进人计划。
(三)负责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聘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工资调整以及升、晋级和奖惩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教职工培训、继续教育管理。
(八)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工作。
(九)负责掌管学校及校长印鉴。
(十)组织做好教师资格证的注册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教师《三十年教龄荣誉证》申报与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十三)完成干部年报、人事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十四)做好学校事业单位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在职教工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和转递。
第四款教科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安排和学校实际,认真做好教育科研计划及总结工作,确保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积极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做好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研究、管理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三)积极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做好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并负责做好年度论文获奖、发表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五)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考核工作,促进教师教学业务的成长和发展。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建立收藏制度。
(七)建立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第五款德育处工作职责:
(一)德育处(大队部)协助校长室开展德育工作,确保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理念、育人目标、特色目标在大队部建立、实施和保持。
(二)制定并实施德育(少先队)工作计划,措施具体落实,确保实现本部门的质量目标,并做好检查记载,定期总结,及时向校长(分管德育的校级行政)汇报。
(三)抓好班主任(辅导员)德育教育建设,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落实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督促年级组和各班开展正常的学生主题实践活动,进行班主任(辅导员)考评。
(四)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进修,提高思想觉悟。
(五)建设好班集体、少先队组织,培养队员朴素感情,做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少先队及德育工作的指示和条例,切实抓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养成教育。
(七)开展好全校各类仪式和校园文化节日活动。
(八)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和主题系列活动。安排协调每周的班、队活动和重大的教育活动。
(九)具体指导各年级、各中队建设优秀队集体,开展班队活动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十)协助校长室组织协调社区教育部门,家委会及家长学校工作。
(十一)负责优秀学生的审定、优秀队集体、优秀队员的评定等工作。
(十二)负责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定期更换宣传专栏。
(十三)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全校学生的心理测评,指导团辅、个辅工作的开展,为学生成长护航。
第六款总务处(安全办)工作职责:
(一)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坚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账务制度,协助会计核算中心完善学校财务管理。
(三)负责校舍、设施的修建、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
(四)负责组织教学用品,按计划订购和发放学生作业本及教室办公、班级用品,负责购买图书、资料、教具、仪器、体育器材。
(五)负责校产的使用登记、添置和维修,加强财务管理。
(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组织、安排学校的预算、结算工作。
(七)美化、绿化和净化校园,负责绿化维护,做好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
(八)加强食堂、会计室、文印室、图书馆、校医室的管理与监督。
(九)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器材。
(十)加强学校水电使用管理,坚持节俭办学。
(十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广大师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负责管理,维修学校校舍、设施、设备、教具、仪器等,建立必要的使用、保管制度。
(十二)定期对各类建筑物、用电、用水、用气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抓好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演练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措施,并做好每次活动的计划和方案及活动小结。
(十三)严把经费使用管理关,合理安排经费,做到合理调齐。管好、用好增能节资。
(十四)负责后勤人员政治学习工作。
(十五)协助各部门完成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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